本報訊(記者魏薇通訊員杜天亮)為防止牲口糟蹋莊稼,尖草坪區農民張某將拌有農藥的玉米撒到地里,沒想到卻毒死了鄰居家的10只羊。日前,尖草坪區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48歲的張某以種地為生。今年4月底,為防止別人家的牲口吃自己種的莊稼,張某想了個“歪招”,將拌有農藥的玉米粒撒到地里,但卻沒有在路邊設立任何警示標誌。當天中午,同村養殖戶老牛趕著羊群經過張某家的莊稼地,隨後便將羊趕回羊圈。後來,牛某發現自家的羊有的開始抽搐,有的已經奄奄一息,感覺情況不對,立刻報警。警方經過調查,發現羊群是由於誤食農藥中毒,仔細排查確定問題出在張某身上,遂將張某抓捕歸案。法官審理認為,張某將有毒的玉米撒到莊稼地這樣的公共場所,且未設立警示標誌,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鑒於張某認罪態度較好,並且主動向受害人老牛賠償了7000元,得到對方諒解,予以輕判。法官介紹,根據《刑法》114條、115條的規定,行為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性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官也提醒,農民朋友如果是為了防止莊稼受損,應採取較為安全的方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畜傷害。  (原標題:一農民投放危險物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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