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門”里的腐敗案件
  ——自治區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朱信義等人違紀案剖析
  □新紀軒
  2013年6月,61歲的朱信義從自治區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的位置上卸任。正當他準備享受早已“規劃”好的安逸退休生活時,一份離任審計報告讓他的“美夢”戛然而止。
  根據審計部門提供的線索,2014年1月,自治區紀委對朱信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5月,經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批准,以貪污、受賄、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錯誤給予朱信義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7月9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常務會議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同時,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人防辦平戰結合監督管理總站原站長趙耀明、秘書人事處原處長陳京平、工程計劃處原處長徐萬強以及行政執法監察總隊原黨支部書記郭宇、原總隊長叢平等5人集中進行立案查處,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案情】
  2001年8月,朱信義被任命為自治區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此後的12年裡,特別是即將退居二線時,他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等消極思想,於是,他把人防辦當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把企業老闆和下屬當成“提款機”。
  在自治區人防辦有一種“潛規則”:一些人防工程即使存在設計不合格、質量不達標、未批先建等問題,只要工程承包商給朱信義等人送錢,審批、驗收環節都能順利過關。其中,朱信義先後索取收受人防工程老闆張某賄賂178萬多元,並長期與之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在朱信義的關照下,張某公司業務越做越大,由她負責的人防工程手續審批和項目監督檢查基本都是一路綠燈。
  朱信義對金錢有極強的追逐欲望,大錢他貪,小錢也不放過。遇到有求於他的人請吃飯時,朱信義就帶上別人送給他的煙酒,現場將煙酒折現賣給請客人。朱信義喜歡打牌,每次郭宇等人都通過套取公款的方式,給朱信義準備“打底”現金,朱信義則在麻將桌上贏更多的錢。
  從2007年5月起,朱信義暗示、默許時任人防辦所屬的國有企業人防工程造價咨詢中心主任郭宇、人防工程審圖中心主任趙耀明等人,採取虛報勞務費和審圖專家人數等方式,先後套取公款292.53萬元。朱信義從中獲取“辛苦費”、“專家費”146.6萬元。
  朱信義還利用各種手段違反規定大肆斂財。例如,他利用父母去世、兒子結婚、幹部調整以及逢年過節之際,收受下屬及相關人員禮金達百萬元之巨。他還以入股、集資,向關係人借款等多種方式變相受賄、索賄。朱信義在房地產公司老闆丁某的公司入股20.98萬元,獲得股金分紅61.7萬餘元;以融資借款名義向建築工程商石某的公司打入30萬元,獲利35.58萬元。這些公司和個人有的是為在人防工程審批、執法監督環節得到朱信義的照顧,有的是不敢得罪朱信義而被動接受投資。1997年至2012年間,朱信義通過入股、集資,給關係人借款共277.13萬元,收受高額利率分紅和利息共211.2萬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因受朱信義的影響,趙耀明、徐萬強、郭宇和陳京平等人,也都利用職務之便受賄、索賄,為人防工程承建商謀取利益,在工程質量驗收過程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趙耀明、郭宇等人收了企業老闆的錢後,為鋪平個人升遷的路子,又給朱信義送錢。僅趙耀明就先後送給朱信義285萬元,在朱信義的關照下,短短5年的時間,趙耀明就從副主任科員提拔到人防辦平戰結合監督管理總站站長的職位(正處級)。
  除了貪污公款、索賄受賄外,朱信義還有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具體來源,涉案金額近1100餘萬元。在人防辦這個社會關註度不高、影響力不大的“清水衙門”,發生如此數額之大、人員之多的腐敗窩案,讓人震驚、發人深思。
  【原因剖析】
  朱信義違紀案是一起典型的“一把手”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腐敗案件。深入剖析朱信義等人腐敗案件發生的原因,既有個人理想信念發生動搖的主觀原因,又有“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缺乏監督、各項規章制度落實不力等客觀原因。
  理想信念動搖。朱信義出生於一個林場工人家庭,通過組織培養和個人努力走上正廳級領導崗位,也曾為自治區人防事業作出過一定貢獻。隨著職務的升遷,面對各種誘惑,朱信義動搖了曾經的理想信念,扭曲了人生觀、價值觀,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喪失了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遵守的基本準則和思想底線。他總覺得自己快退休了,想在退休前為自己和孩子們多留點財產,挖空心思謀取不正當利益,一步步走向自我毀滅的道路。
  制度形同虛設。朱信義任自治區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期間,人防辦在人事任免、項目審批、執法檢查、財務管理等方面雖有各類制度,但大多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說在嘴上。形同虛設的規章制度,讓朱信義等人為所欲為、膽子越來越大。例如,朱信義任人唯親唯利,違規使用幹部,其兒子、兒媳、親戚等多人在人防系統工作。人防辦內部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非常混亂,基建項目沒有納入單位財務,脫離財務核算監督;公務接待沒有預算,私設賬外賬;財務報銷管理存在明顯漏洞。朱信義把人防辦當作自家的“保險柜”,肆意報銷各種開銷的票據。2008年1月到2012年1月,朱信義以虛開餐飲發票的方式,從人防辦財務賬中套取公款15.5萬元。
  權力失去監督。權力失去制約,形成監督“真空”,是朱信義等人私欲膨脹、腐化墮落的重要原因。朱信義在花錢用人方面獨斷專行、一手遮天,一人說了算,在單位根本無人敢監督,使正氣不舉、歪風邪氣盛行。例如,人防辦行政執法監察總隊原總隊長叢平,2002年從部隊士官退伍到人防辦工作,屬於工勤人員,但他以老鄉身份想方設法接近朱信義,變換花樣給朱信義送禮,關心他家裡的事,為個人調動升遷向朱信義行賄20萬元,在朱信義的安排下,叢平違規進入人防辦工作,並從一個工勤人員晉升為正處級領導。趙耀明利用職務之便,違規開辦多家人防工程公司為其獲取利益。對這樣的情況,人防辦全體幹部心知肚明,卻沒有任何人主動向組織反映。就這樣,朱信義在“亂”中營私舞弊,下屬在“亂”中混水摸魚,各取所需,相安無事,這是“窩案”得以存在多年而沒有“東窗事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警示與反思】
  朱信義為了一己私利大肆斂財、腐化墮落,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邪路,不但傷害了家人的感情,而且失去了同志的信任,更辜負了組織的培養,使黨的形象遭受嚴重損害,給我們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和警示:
  必須補足精神之“鈣”。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作風建設的根本,始終牢記黨的性質和宗旨,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做到發自內心地熱愛各族群眾,拿出全部的心思、熱情和精力為各族人民謀利造福。
  必須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朱信義違紀案件警示我們,“一把手”的腐敗行為是侵害黨組織肌體健康的毒瘤。如果任其泛濫,就會帶壞一批幹部,甚至帶壞整個地區、部門、單位和行業的風氣,使幹部隊伍的組織觀念淡薄、紀律鬆弛,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失去群眾的信任。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各級紀委(紀檢組)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把項目的評審、立項、資金分配、資質評定等工作以及掌管人、財、物的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重點。對黨員幹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必須增強制度執行力。不在制度籠子里運行的權力,必然產生權力尋租。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務必要敬畏和嚴守各項制度及紀律要求,不逾矩、不擅權,用實際行動保證制度剛性執行。各級“一把手”要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規則和程序辦事。堅持不直接分管本單位財務、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不直接分管建設工程、不直接分管大宗商品採購。認真執行黨員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敢於跟組織講實話、講真話。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開展經常性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時刻用黨內法規和制度約束自己,照鏡子、正衣冠,持續進行自我完善、自我凈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強黨性鍛煉,提高黨性修養,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短評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新紀軒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朱信義等人違紀案的沉痛教訓再一次證實這亘古不變的真理。朱信義的政治生涯畫上了一個句號,而他的人生也畫上了一個沉重的感嘆號。
  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朱信義違紀違法案件再次警示我們,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失去監督的幹部極易跌入“泥坑”。面對種種誘惑和考驗,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時刻用黨紀國法約束自己,時刻用違紀違法案件警示自己,守住清正廉潔的底線,嚴格按照好幹部“五條標準”和“三嚴三實”規範自己的言行,努力爭做“四強幹部”。
  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選好用好幹部,促進一方風清氣正。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要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後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不讓腐敗有滋生蔓延的空間,不給腐敗分子留任何死角。讓貪官看到貪腐必有得不償失的後果,讓腐敗分子付出沉痛的人生代價,以更加有力的反腐態勢震懾官員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  (原標題:警鐘長鳴:“清水衙門”里的腐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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