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少年在校受傷致失明?》追蹤
  類似案例較少律師建議有志願者幫忙當庭溝通
  今年1月3日本報報道,海澱區培智學校學生董天疑在上學期間被籃球砸傷,導致左眼失明。今年5月初,劉女士起訴海澱培智學校責任侵權。昨日,侵權訴訟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智障孩子作為證人,參加了庭審。
  回放智障少年疑在校受傷失明
  17歲的兒子董天(化名)在海澱培智中心學校就讀,自2012年4月以後眼睛不斷出現問題,最終失明,劉女士將責任歸於體育課上兒子被籃球砸中。
  去年6月,學校調查後告訴劉女士“並無球砸學生的事情發生”,雙方至今仍未就此事的解決達成一致。本報1月3日曾對此事進行報道。
  “幾名眼科大夫都說,董天的左眼已經沒法輓救了。”劉女士稱,“他現在整天待在家裡,情緒很不穩定。”
  今年5月初,經過幾個月調解無果後,劉女士起訴海澱培智學校責任侵權,希望能獲得相應賠償。
  進展昨日開庭智障同學做證人
  昨日,智障少年董天的侵權訴訟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同校的智障孩子作為證人,參加了庭審。
  當時和董天同班的小鳴(化名)今年17歲。昨天下午3點,小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進了法庭。
  董天的訴訟律師說,法官首先對小鳴提了幾個基本問題,看他是否能做出正常判斷。在小鳴回答過後,法官認為小鳴可以獨立回答問題,並就董天被球砸的基本核心事實進行詢問。
  “這樣的案例非常少。雖然智障少年作為證人來回答問題,但能採信多少,還是要看法官的判斷。”董天的訴訟律師告訴記者。
  延伸心智障礙者可作證最好有志願者幫忙
  北京市佑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協會殘疾人律師服務志願律師範曉紅,很關註“董天失明”一事。
  “殘疾兒童維權難,心智障礙的更難。”範律師說,“目前來看,董天的父母並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此事發生過,只能讓同班的其他智障少年來作證。”
  範律師介紹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三條規定: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在國外的一些訴訟中,殘疾兒童的翻譯需要熟悉的志願義工來幫忙。同樣,智障少年也需要瞭解他們表達方式的特殊性,必要時當庭疏導和幫助解釋。”範律師說。
  文/記者郭冠華
(原標題:起訴學校智障同學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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